“参加个酒会,女伴找不到,拉徐让初作陪,你不可怜吗?”傅砚临轻笑。
宋毓恩咬牙切齿道,“傅老狗,我他妈怀疑你在炫耀!杀人诛心你懂吗?闻笙怎么这么眼瞎,招惹了你这么个忘恩负义的玩意儿!也不知道是谁啊,被人闻笙甩聊时候赖在我家里醉生梦死的,抱着我家听风深情款款地喊着阿笙、阿笙……你知道你这种行为叫什么吗?让志!你特么的把让志四个字诠释的炉火纯青!”
面对宋毓恩的暴走咆哮,傅砚临只不疾不徐地应了一句:你急了。
气得宋毓恩把电话掐了。
气急败坏。
收线后,傅砚临给闻笙发了条语音,“周五的酒会,不许给沈观南做女伴,我的女朋友,只能陪我。”
他承认,自己的确是有点肚鸡肠、心眼子了——人家沈观南是因公么,不至于如此斤斤计较的。
可傅砚临根本不能想象闻笙和别的男人出双入对。
即便要有,站在她身边的男人也只能是他。
而后,傅砚临美滋滋地开车去临云科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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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着要参加周五的酒会,需准备一身礼服。
夜里下班,恰逢祝清嘉从深城回来,两人懒得回家煮饭,就约了晚餐在国金,正好陪闻笙买条参加酒会的裙子。
去的是祝清嘉常去的一家名品买手店,店员都脸熟闻笙了。
闻笙到的时候,祝清嘉还堵在路上,她便先自己挑了起来。
那种商务酒会场合,不必太过扎眼,但也不能太过普通——这又是她头一回和傅砚临出现在公开场合,不想打扮好看点,是假的。
可闻笙的穿衣风格偏端庄大气,这家店这一季度的衣服大多数走性感风,挑了一圈没找到合适的。
就在闻笙快放弃时,忽然看到店员拿了一件新款放到陈列架上。
款式和颜色都是她中意的。
闻笙不由地走上前。
就在她伸手去拿衣架的时候,一只白皙纤长的手,和她同时落在了衣架上。
一时间,两人都拿住了这件衣服。
闻笙下意识朝对方看去,恰好落入对方打量的眼底。
那是一个长相格外有辨识度的女人,精致的五官无论拆开还是聚合在一起,都十分好看。披肩的波浪卷发在室内柔润的灯光下闪着健康的光泽,穿一条西装连衣裙,平添了几分干练的气场。
对方先开口问,“姐,你也喜欢这条裙子吗?”
闻笙微微一笑,不等她开口回答,那女人又笑了笑,“太巧了——我们竟然同时喜欢上一条裙子。”
“只不过,这个牌子的衣服,一个款式,只出一件。”
见对方抓着衣架并没有撒手的意思,并且言辞中隐隐透着一股强势。
闻笙想,不过是一件衣服,她也没有特别喜欢,不至于和一个陌生人争抢。
她礼貌地抽回手,莞尔一笑道,“没关系。”
罢,闻笙转身要走,预备去看别的款式。
可这时,女人忽然叫住闻笙,朝她扬了扬手里的裙子,“我这个人口味刁钻,基本上不会和别人看上同一个东西。可我们今竟然看上同一条裙子,我想,这就是所谓的缘分?我叫sl,你叫什么?我刚从国外回来,在江州没什么熟人,能跟你做个朋友么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