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条鞭法和雍正时期的摊丁入亩从征税角度来说只有一点不同:
一条鞭法没有废除人头税(丁税)。
摊丁入亩则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“废除”了人头税。
崇祯在穿越之初就宣布继续用一条鞭法征税。
政令最忌朝令夕改!
所以他短时间内不会修改一条鞭法。
商税?
邮驿司设立不久,好不容易开始了运转,不宜此时变动。
还能征什么税?
或者说,还能完善什么税呢?
好像暂时没有
不对,有了!
抄家!
八月末,崇祯接到了江南送来的公文。
“皇爷,李阁老身体愈发虚弱,他在公文中说无力继续追税,请求回京复命。”内阁次辅范景文打开公文后念道。
崇祯沉默了一会。
李邦华是工作狂,不到万不得已不会说自己身体不行。
这么说,显然是真干不动了。
“还有哪几个省份没有追税?”崇祯问。
“福建,两广,云南”范景文说道云南后停了一下,“文安之正在云南主持大局,臣以为不必再往云南派遣钦差。”
“另外”
“有什么说什么!”崇祯瞪了一眼范景文。
“李阁老在信中说其实南直隶,浙江士绅的欠税只追了一部分。”
“什么叫只追了一部分?”
“这两个地方是朝廷赋税重地,李阁老怕这两个地方乱了会影响朝廷大局,所以前两年追税时并未严格按照欠税数额追税,而是和当地士绅商量出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数字,让他们补齐。”
崇祯没说话,默认同意。
当官的规矩是新官不算旧官账,李邦华能追缴数千万的赋税已经尽力了。
举个例子。
大明朝官员调动后,前任官员会留下各种各样的问题。
其中最严重的问题是欠税。
甲朝中有人,不交税。
乙贿赂了官员,也没交税。
新官员到任后有两个选择。
一,追缴欠税。
二,无视欠税。
追缴欠税会得罪甲的靠山,同时还有可能牵扯出乙的贿赂案,得罪前任官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