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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九十七章 程知节拜寿(第1页)

“少爷,就一坛酒?”

“对呀,剩下的你要自己准备。”

秦侯爷笑了笑,“把媳妇带过去,娶了人家侯君集的闺女,你不去看看吗?”

秦毅挠挠头,“是滴,是滴,是要去拜访一下滴。”

“地窖里面,水果罐头、绿菜什么的,多备点。”

“好的,少爷。”

秦毅装了一大牛车的豪礼,带着媳妇前往长安城,直奔侯君集的府邸。

讲道理啊,侯君集的闺女嫁过来之后,也确实是享福的,比跟着贺兰楚石过强多了。虽然说秦毅比侯君集的闺女大了十来岁,但这丝毫不影响性福的小生活。相对而言,侯君集的姑娘在连番的滋润下,更加貌美丰韵了。

也不知道是不是受到秦侯爷的影响,原本大唐以肥为美,微胖才是男人的最爱,现在秦家庄的光棍们和有钱的汉子们,破天荒的发现,秦侯爷的审美才是最到位的,纷纷效仿。

但新的问题出现了,九头身的女人确实有,但他们似乎买不起昂贵的奢侈品,简单说就是,这群看似有钱的汉子们,还是玩不起高配。

秦侯爷家的女人,穿丝袜都是镶钻的,就问你们谁能买得起?

要知道,程大福珠宝的钻石广告表面上钻石恒久远,一颗永流传,背地里很多人都再说,钻石恒久远,一颗就破产。

老程在侯君集回来之后,发现侯君集没有站队,心理很爽。

站在长安城西市,程大福珠宝店的门口,老程的嘴角一咧,笑的像极了一朵菊花。

瞅瞅,还是咱老程的眼睛是雪亮的,就知道啥玩意儿挣钱,啥玩意儿不挣钱。

老程这次俗了一把,为什么这么说呢?

因为马上到李世民的寿诞了,老程让珠宝店做了一对儿贵冠。

李世民一个金丝编制成的帽子,长孙皇后一件镶满钻石和名贵宝石的头冠。

往年,李世民寿诞的时候,朝臣们就是聚在一起,和老李喝喝酒吹吹牛逼,然后和老李搞一场大型的演出:秦王破阵乐。

可现在不一样了,现在大家都不像以前那么穷了,赚钱小能手秦长青,让工部、民部、兵部、水部、鸿胪寺、太医署、畜牧司、宗教司……基本上吧,除了长孙无忌掌舵的部门,其余部门赚的全都是盆满钵满。

诚如秦侯爷某次在酒宴上说的,打了一辈子仗,还不让皇帝享受享受了?皇帝特喵的又不是老黄牛……

所以,老程觉得自己不仅要俗,还要俗不可耐。因为他问过孔二愣子,什么是雅。孔二愣子的回答很简单:大俗就是大雅!

老程见到了实物之后,还是十分满意的,但造价也十分昂贵,光是李世民的帽子就是金丝编制的,正面一块绿宝石,是老程从阿齐兹那里勒索来的,后来觉得有些于心不忍了,给了阿齐兹一封举荐信,让水部给阿齐兹从从七品的小官,变成了正七品。

按照老程的预想,自己没花钱,官位也是散人官职,他没吃亏,阿齐兹也没吃亏,甚至是阿齐兹还反送给老程一份大礼,搞得老程甚至怀疑自己在买官卖官。

当然了,老程家的家风就是这样,也不用奇怪。

带着对阿齐兹的一丢丢的愧疚,老程拎着两个檀木箱子进了皇城。

从承天门进入皇城,不管是谁都要例行搜查,老程三令五申,别他娘碰老子的箱子,你们赔不起。

今天守城的将军是柴令武,柴令武瞥了一眼箱子,“程伯伯,您老要贿赂皇帝去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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