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上去!"
彭建国一把将刘任达推上了警车。
瞧热闹的人群慢慢散了,戎黎站在原地没动,天黑了,他看不清路。
八点,警局。
周常卫在给证人方大成录口供。
"那天晚上,厂里班长安排了几个人加班,其中就有我,本来是安排了厂车的,但我没赶上,就自己骑了自行车去厂里,我怕车被人偷,打算把自行车放在烟厂的后门那边,当时我听见有人在喊救命,就摸黑过去看看。"
"我看见刘任达他们三个人把那个女孩往山上拖,我不放心就跟了上去。李权德在外面放风,我不敢靠太近。刘任达当时在厂里很出名,他年轻的时候是个混混,什么都敢做,我怕惹事,就没敢喊人。差不多过了半个小时,我看见他们三个人一起下来了,但没有看见女孩子下来。"
他当时以为那个女孩只是暂时没有下来,又不关他的事,没必要给自己惹麻烦。
"大概过了一周,女孩子的父亲在厂里张贴了寻人启事。"
那时候他才开始怀疑,人可能已经没了,他后来去山上找过,没有发现什么,但也没有胆量报警。
"没多久,李权德因为偷了厂里的香烟被开除了,刘任达和丁强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都被裁了。"
方大成说完,缓了一下:"我就知道这么多,都说了。"
周常卫开始提问:"你认不认识受害人"
"不认识,但见过几次。"方大成解释,"她是我们烟厂门卫的女儿,来厂里给她父亲送过饭。"
"这八年来你为什么都不吭声"让犯人逍遥法外了八年。
方大成老实说:"刘任达和丁强离开烟厂后开了麻将馆,认识很多社会上的人,我就一个普通工人,家里还有两个小孩要养,怕被报复,不敢站出来说话。"
周常卫还是觉得证人出现的时间太过蹊跷了:"现在不怕被报复了"
方大成目光略有闪躲:"前几天,我听说李权德被人杀了,刘任达和丁强都来警局录过口供,我猜想可能跟八年前的案子有关。我儿子和女儿不久之后要去国外念书了,我一个人没什么好怕的,就过来作证了。"
然而实际的理由是——
麻将馆那个管账要债的男人把匕首拍在他脸上:"你要是去作证呢,多少钱都任你开,你要是不去,我今天就给你开肠破肚了。"
男人叫谭文彬,他在麻将馆见到过。
他收了钱,并把儿子和女儿都送走了。
周常卫给方大成录完口供出来,小归递给他一份旧案资料。
"受害人的身份确定了,的确是烟厂门卫的女儿,叫宋芳。"小归说,"八年前宋芳无故失踪,她家里还来警局立过案、登过寻人启事。"
周常卫翻了几页,信息都对上了,方大成的口供可信度很高。
"我去审丁强。"周常卫琢磨思忖了片刻,"建国,你把刘任达带到隔壁的监听室。"
五分钟后,丁强被带进了审讯室。
万茂记笔录,周常卫来审:"受害人宋芳,"他把桌子上的照片推过去,"认识吗"
丁强只扫了一眼,立刻否认:"不认识。"
"确定"
丁强斩钉截铁地说:"我从来没有见过她。"
周常卫腿一伸,身子往后靠:"没见过啊。"他不紧不慢的,"那你解释一下,你的职工胸针为什么会和受害人的尸体埋在一个地方。"
丁强一时没反应过来:"什么职工胸针"问完自己愣了几秒,然后激动地站起来,"你们少在这污蔑人!"
周常卫把今天在烟厂后山案发现场拍的照片推到对面去,口述还原了一下当时的场景:"当时你杀了人,手忙脚乱地处理尸体,没有注意到受害人在挣扎的时候扯下了你的职工胸针。"
红角制烟厂的员工每人都配有一个职工胸针,上面会刻上职工的工号,金属胸针使用的材料很好,多年过去了,也没有将上面刻的数字腐蚀掉。
丁强只看了一眼照片,方寸大乱:"不是我杀的,不是我!"
慌了呢。
慌了才好,慌了容易跳坑,周常卫循循善诱:"证据确凿,坦白从宽。"
坦白从宽。
四个字,就像魔障一样,瞬间蚕食了丁强的理智,他冲口而出:"是刘任达,是他杀的
他杀的,那个女孩一直喊叫,是刘任达,是他把人捂死的!"
隔壁监听室。
丁强的话通过设备传送过来,一清二楚。